关于切实稳定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10-14 11:00:00
粤农农函〔2021〕833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我省生猪出栏价格持续下滑,养殖场户出现较大范围亏损,一些地方政策出现反复,部分生猪养殖场户面临资金压力大等困难。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在9月24日召开的全国农办主任座谈会上指出,前期我们花了很大的努力,提前半年把生猪产能恢复到常年水平,但市场上猪肉一多,个别地方的政策就开始变了,有的金融机构开始限贷、抽贷甚至断贷,有的又出现以环保为由关停养殖场,不能吃亏不记打!一定要保持战略定力,推动构建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政策环境,增强政策的确定性和可预期性。在9月29日全国秋冬种工作视频会上,唐仁健部长再次强调这一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办主任座谈会、全国秋冬种工作视频会精神和《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稳妥应对猪周期下行阶段,避免过度淘汰生猪基础产能,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措施,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一、保持生猪产业扶持政策稳定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作为,切实发挥恢复生猪生产政策协调联络工作机制牵头作用,积极协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金融、交通运输等部门,保持现行有效的用地、环保、金融、交通运输等生猪产业长效性支持政策不变,防止政策“急转弯、翻烧饼”,越是在生猪养猪场户困难的时候,越要保持扶持政策的稳定性,千方百计帮助养殖场户克服困难、渡过难关,避免养猪场户过度淘汰母猪,损害生猪基础产能。要以稳定的政策环境,提振生猪产业长远发展的信心,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尤其要支持和保护骨干企业发展标准化、规模化、园区化、工厂化、智能化、产业化生产,发挥其稳定生产供应秩序效用,于长远上、根本上缓解猪周期波动。
  二、强化金融财政支持力度
  各地要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加快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统筹利用好涉农资金,加大对生猪产业的扶持。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稳定市场预期,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在猪周期下行阶段,要继续保持原有支持力度,适当延长还款期,对符合条件有实际需要的养殖场户予以续贷。要协调人民银行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作用,协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信贷投放。深入推进生猪养殖保险,稳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实现养殖场(户)愿保尽保,简化赔付流程,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要及时足额理赔。
  三、持续优化环境管理服务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协调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动态监测,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不得借“环保”名义,以行政手段对养殖场(户)实施强行清退,切实保障养殖场(户)合法权益。对禁养区划定前已有的符合环保要求的养殖场户进行关闭清拆的,应当依法依规予以适当补偿。对非禁养区达不到环保要求而被停产的规模养殖场,要依法设定适当的整改过渡期,允许整改达标后恢复生产。
  四、加强监测调度与指导服务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生猪生产、屠宰、市场各环节监测,做好全产业链数据分析与信息发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生猪生产供应形势分析研判,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科学引导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有序出栏。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作用和产业链优势,增加生猪的收购、屠宰、加工和储藏,维护生猪产业稳定。组织做好技术指导服务,指导养殖场(户)合理调整猪群结构,及时淘汰低产母猪,顺势出栏肥猪,优化生猪产能。继续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推进科学健康养殖,加强成本控制和效益管理,努力提高生产效率,促进节本提质增效。
  五、加快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
  各地要紧紧围绕“四个转型”,积极推动建设生猪产业集群、产业园,培育种业、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配送配套发展的全产业链项目,促进全产业链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引导利用猪价下行周期,加快淘汰低水平养殖,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生态绿色养殖,推进生猪养殖场升级改造。持续开展标准化养殖场和美丽牧场示范创建,示范带动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推动屠宰产业提质增效,引导和支持大中型屠宰企业完善冷链设施设备,增强企业屠宰收储和肉品库容周转能力,促进产业链条延伸,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免责申明:本栏目所发资料信息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大家学习、交流。我们尊重原创作者和单位,支持正版。若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点击这里

展开全文